主营产品:电动平车——电动轨道车、轨道平板车、电动摆渡车、转弯电动轨道车、防爆电动平车、各种钢包车、各种升降电动平车、十字交叉轨道电动平车、无轨电动平车、无轨平车、垂直转向(横移)无轨电动平车、各种电动牵引车、各种电动转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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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雷纳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电动平车运用过程中,要注意定期检查和维护
1.为确保电池寿数,一切投入运用的电池应处于充电状况;不能运用充电缺乏的电池。密切注意运用过程中的放电程度,并禁止过度放电-即电压降至1.7V/只(当总电压降至1.7V×12=20.4V时),放电应中止充电在电解质密度下降到1.17的时候。不能长时刻放置。在运用期间需要频繁履行的这种补充电力称为一般充电。
2.一般充电:正常充电电流根据一级电流为30A,二级为15A。充电方法与初始充电相同。充电量为放电功率的130~140%,充电时刻约为12小时。
3.正常运用的电池应防止过度充电,但在下列情况下电池过充电,即均衡充电。
电池组中的“电池电量缺乏”-指的是充电和放电期间电压值低于其他电池和由于故障而修正的电池的电池。(在平衡充电时,反向电池的正极和负极应别离连接到直流电源的正极和负极。)
一般运用的电池每2至3个月充电一次。长时刻未运用的电池在运用前应均衡充电。
4.平衡充电:
电4A电流。充电电压到达31.2V(12×2.6V=31.2V),当电动液压中呈现气泡时,电流的一半(即2A)接连充电。
充电至充满电状况0.5小时,然后以1A充电1小时。
再次充电0.5小时,然后用1A电流充电1小时。
即重复充电0.5小时,然后用1A电流充电1小时,直到充电器开启,电池会有强烈的气泡。